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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德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收费的通知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德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收费的通知
(南价格[2008]141号)


南宁德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现将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南宁德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收费的批复》(桂价格[2008]246号)文通知你们,从2008年6月26日起执行,试行1年。请你们遵照执行,并在期满前一个月将收费执行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上报我局,以便报自治区物价局核定正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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