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峡市黄河西路改造工程和大岭路涧河立交桥工程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政〔2009〕3号)
湖滨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确保三门峡市黄河西路改造工程和大岭路涧河立交桥工程两个项目的顺利推进,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三门峡市黄河西路改造工程和大岭路涧河立交桥工程两个项目实行“企业投资建设、政府一次回购、资金分期支付”的回购模式。市政府将三门峡市黄河西路改造工程和大岭路涧河立交桥工程两个项目授权三门峡市财经投资公司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投资建设,授予其项目特许权,项目建成后由市政府向该公司回购项目资产。
二、市政府与三门峡市财经投资公司就以上两个项目签订回购协议书,确定项目回购金额、回购计划及双方权利和义务。
三、黄河西路改造工程项目资本金共1516万元,大岭路涧河立交桥项目资本金共6731万元,以上资本金全部由市政府负责筹集。市政府负责出资的部分,由市政府通过一般预算(2120399城乡社区事务)安排,授权市财政局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按时、足额拨付。
四、回购资金来源:市政府通过一般预算(22999其他支出)安排以上两项目的回购资金,授权市财政局按照项目回购协议按期支付回购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