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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湖南省建筑行业劳保基金实时监管系统管理的通知

  (二)实现劳保基金拨付渠道电子化。监管系统开通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劳保基金拨付专户中的待拨付资金,通过劳保统筹机构网银制单员、复核员、副主管或主管正确操作完成资金拨付。

  (三)实现积累调剂金运作规范化。通过监管系统自动分账,确保省、市州积累调剂金及时足额归集;通过监管系统设定资金划转权限,引导和强制省、市州劳保基金积累调剂金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使用。

  (四)实现资金运行监督全天候、全过程化。通过建行网上银行监管系统,在设定的权限内对各市州劳保基金银行账户交易信息实行24小时监控,获取实时监控信息,及时纠正和阻止违规行为。

  三、实施劳保基金实时监管系统管理工作的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实施劳保基金实时监管系统管理工作的领导。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协调处理好有关各方关系,全力支持该项工作,确保监管系统按计划建成并充分发挥应有监管效能。
  (二)严格执行劳保基金归集管理。
  1.切实遵守劳保基金专户管理原则。全省劳保基金实时监管系统建成后,各地劳保基金收入,包括由政务中心代收的劳保基金收入,由交款单位直接汇入各级劳保统筹管理机构在建设银行监管系统内开设的劳保基金收入专户,再由监管系统通过自动分账实现劳保基金专户管理,确保劳保基金安全、完整、增值。全省各级劳保统筹管理机构要把监管系统建成前所收劳保基金(包括由政务中心代收劳保基金),全部分期分批转到监管系统相应账户。
  2.严禁劳保基金在监管系统外运行。所有劳保基金都必须纳入监管系统,劳保基金的收付必须在监管系统内进行。对在监管系统外收、存劳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劳保统筹政策规定规定严厉追究相关领导及经办人员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查处。
  (三)严禁违规动用劳保基金。劳保基金拨付专户资金是待拨付给建筑业企业的劳保基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支、挪用。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建工局、财政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省建设厅和财政厅。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将不定期组织进行专项稽查。
  (四)认真做好几项基础性工作。
  1.做好账户开设工作。监管系统银行账户开设要严格按“湖南省建筑行业劳保基金实时监管系统方案”(附件1)进行。省、市州本级的四个劳保基金账户和县劳保基金收入专户的具体开设工作,由省、市州劳保统筹管理机构办理。县劳保统筹代办机构管理费账户的具体开设工作,由县劳保统筹代办机构或其主管部门(县建设局或县建管站)办理。各市州、县建设和财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对全市账户开设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指导协调工作。同时,省、市州、县建设主管部门要督导在本地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将企业劳保基金专户开设到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银行,以便掌握企业劳保基金账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控信息,确保拨付到企业的劳保基金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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