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刮开式”新版服务业定额发票的公告
为加强发票管理,堵塞漏洞,增强社会监督力度,防止国家税收的流失,提高广大市民消费索取发票、检举揭发发票违法违章行为的积极性,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启用“刮开式”新版服务业定额发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07年10月1日起,汕头市范围内凡依法办理税务
登记,从事饮食、美容(理发)、沐浴(沐足、桑拿、按摩)、物业管理等服务业和娱乐业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使用由汕头市地方税务局监制、套印“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监制章”的《广东省汕头市服务业定额发票》(三联式)。新版服务业定额发票的面额为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
二、消费者取得发票后,可现场刮开兑奖联上刮奖区的覆盖层,以确认是否中奖,奖项设置为5元、10元、1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六项,该发票还可以参加广东省“南粤金税”定额发票抽奖活动,奖项设置共四项,最高奖金额25万元,即一张发票可以同时参加汕头市和广东省两次发票抽奖活动。
三、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原监制的《广东省汕头市服务业定额发票》(二联式)除1元和5元面额暂保留使用外,其余面额的定额发票同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废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