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免费婚检的程序
免费婚检当事人应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材料)、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村)或婚姻登记部门或免费婚检机构领取《免费婚检申请登记卡》,凭《免费婚检申请登记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免费婚检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检。
军婚和其他特殊人群由指定的市妇幼保健所进行免费婚检。
五、免费婚检的项目
(一)体检和实验室检查项目
1.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五官、胸部、第二性征、生殖器等检查);
2.血常规检查;
3.尿常规检查;
4.胸透检查;
5.转氨酶及乙肝表面抗原检查;
6.梅毒筛查;
7.淋菌筛查;
8.女性妇科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滴虫、霉菌检查。
(二)婚前卫生咨询、指导
(三)专案登记及追踪随访管理
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检查,费用由个人自付。特殊情况或需要时,婚检部门可动员作遗传病或艾滋病等检测。
六、免费婚检经费来源、标准及结算支付办法
(一)经费来源。免费婚检所需经费由市和县(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每年由市和各县(市)区卫生局做出预算,经批准后,纳入市和县(市)区两级财政预算。
(二)免费婚检结算标准:100元/对。
(三)经费结算及支付办法。市和县(市)区两级财政每半年将全年经费的50%预拨到市和各县(市)区卫生局。婚检机构每季度凭《免费婚检结算表》向县(市)区卫生局申办费用结算,经县(市)区卫生局审核、汇总并报市卫生局审批后,由市和县(市)区卫生局按实际发生额和各自承担比例进行结算。年终进行决算,预拨资金结余部分结转下年使用,缺额部分由市和县(市)区两级财政按各自承担比例予以结算。
(四)市财政每年拨付5万元免费婚检宣传培训费,宣传培训工作由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七、各部门工作职责
免费婚检工作由市和县(市)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同级卫生、财政、民政、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妇儿工委办公室
1.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增强群众婚检意识,引导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自愿参加免费婚检。负责印制发放《免费婚检申请登记卡》、免费婚检宣传资料及相关统计报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