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加强对重点季节、重要时期、重大活动等时段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特别是"两会"期间、奥运会之前和夏冬两季,要组织开展全市性的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安全稳定。
15、健全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队伍建设和协调配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企业应急预案,搞好衔接,加强培训和演练。建立健全预警预报制度和应急救援体系,改进预报、预警、预防信息发送方式。
五、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16、深入落实"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在2007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建设工程施工中的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对未整改到位的隐患进行跟踪监管。同时,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制度,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项目采取"一项一卡"的方式,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期限和责任部门;及时检查通报整改进度和成效,确保限期完成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17、继续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增强整治的针对性、阶段性和有效性,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化施工现场脚手架、模板支撑、建筑起重机械、防高处坠落和禁止在建工程房内住人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好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使用管理,完善登记程序;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动态监管,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与安装队伍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完善市场准入机制。
六、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18、通过受理安全生产考核"三类人员"办理延期审核,采取重点与普及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和范围,完善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大对施工作业人员资质证照方面的检查力度。继续开展好农民工业余学校和电视教育培训工作,全年完成江南片70所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创建工作,完成4万人的电视教育培训任务(其中市站2万人,各区站1400人)。
19、加强自身建设,采取以会带训、短期集训、专业培训的方式,提高市区安全监督人员的法律意识、业务素质和监管执法水平。
20、加强培训点的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师资力量,建立一支业务素质高、专业水平高的培训队伍,提高培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