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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建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在建和拆除工程安全质量拉网大检查的通知

武汉市建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在建和拆除工程安全质量拉网大检查的通知
(武建〔2008〕19号 2008年3月12日)


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建管站,市城建安全站、建筑质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3月10日紧急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确保全市在建和拆除工程的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在建和拆除工程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拉网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建委专门成立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拉网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大检查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市建委副主任彭浩、纪检组长章平任组长,建管办副主任夏平、村镇处处长黄超任副组长,成员分别由建管办、村镇处、法规处、安全站、建筑质监站、市场站及各区建设局、建管站的分管领导组成。

  二、检查内容

  (一)在建工程安全生产

  重点检查节后复工建筑施工现场受冰冻灾害影响较大的深开挖、基坑支护、施工脚手架、起重机械和民工工棚等部位安全防护设施情况,以及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质量。

  (二)建筑工程预制构件产品质量

  重点检查各辖区所有在建工程(含应依法纳入监管的民房)是否使用预制构件;预制构件是否具有合格证书;抽查预制构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三)拆除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

  重点检查拆除工地围挡、降尘、拆除工程安全生产防护措施、进出道口保洁。

  三、具体要求

  (一)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建管站领导要高度重视,紧急行动起来,认真吸取3月9日武湖农场农民自建房屋发生部分坍塌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把思想认识提高到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稳定,维护我市形象的高度,按自身职责抓好专项检查工作。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建管站要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本辖区内专项检查活动。中心城区按市、区分工范围开展专项检查活动,远城区要按统一要求全面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市建委相关部门负责市管项目的专项检查活动,同时对各区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巡查和抽查。各区检查情况于3月14日按照检查内容的划分分别反馈市城建安全站、建筑质监站和市场站,综合后将情况报建管办,建管办会同村镇处、法规处进行综合后,上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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