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重点项目月报和巡查工作的通知
(武建〔2008〕68号)
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
2007年,在我委和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城建重点项目月报和巡查工作制度得到顺利推行,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时掌握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难点问题提供了参考,促进了各重点项目进度。
按照阮成发市长、尹维真副市长对城建重点项目"加强统筹管理,全力推进重点项目"的要求,我委在2008年将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城建重点工程项目的巡查通报工作。经研究,现下达2008年全市城建重点项目月报和巡查任务,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城建重点项目是按照"完善城市环线,加快轨道交通建设,打通关键节点及过江通道,做好重点区域配套,推进污水及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原则确定,总计28项,38子项,具体项目及责任单位见《武汉市2008年度城建重点项目目录表》(见附件)。
二、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对所负责项目应按月报报表要求,认真组织各项内容的填报工作;对工程进度情况需填报具体工程量完成情况及进度占建安总量百分比。要求每月25日前通过《武汉建设网》"重点工程月报栏"完成月报填报录入工作。
三、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应高度重视月报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月报填报责任人,对填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接受巡查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