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成立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建委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市建管各相关站(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同时,在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设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工程三个专业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区要按照市建委的统一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辖区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五、排查方式
(一)各施工单位按照排查治理的内容和重点,对所属在建工项目逐一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二)市、区建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所辖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市建委组织对全市建设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抽查。
(三)坚持"三结合":一是坚持将隐患排查治理与日常安全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加大治理力度。二是坚持将隐患排查治理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三是坚持将隐患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完善应急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制。
六、排查治理重点
(一)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检测、验收、登记情况,以及安装、拆除方案的制定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二)施工现场卸料平台(含施工升降机楼层卸料平台)的方案、搭设、使用、管理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情况。
(三)脚手架的方案、搭设、使用、管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
(四)施工现场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各项防范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
(五)在建建筑内住人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七、时间步骤
本次排查治理工作从现在起到2008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3月底至2008年4月中旬):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市建委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统筹规划,研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覆盖全市所有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