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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回购华融资产公司哈尔滨办事处齐市地区债权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回购华融资产公司哈尔滨办事处齐市地区债权的通知
(齐政办发[2008]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近日,市政府收到华融资产公司哈尔滨办事处《关于推进债务企业资产处置的函》,目前齐市地区280户企业整体债权27.27亿元,其中贷款本金12.56亿元(附明细)。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深化改革和结构调整,达到整合资源、盘活存量、促进产改、加快发展的目的,切实将全市企业不良贷款回购工作推进落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如下:
  一、各县(市)、区政府对华融资产公司哈尔滨办事处齐市地区整体债权名单企业进行认领,并对所属的企业现状及贷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了解贷款是否存在抵押物,抵押物时效。
  二、各县(市)、区政府如进行企业不良贷款回购,要提出回购方案,如不回购或无能力回购,要说明原因形成书面意见,报市政府企业不良贷款回购办公室。
  三、各县(市)、区政府于2008年4月4日前将上述企业回购情况以书面形式统一上报市回购办。如未按本通知规定时间上报回购情况,所引发的其它情况或影响均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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