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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齐齐哈尔市现代农业试点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齐齐哈尔市现代农业试点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齐政办发[2008]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齐齐哈尔市现代农业试点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齐齐哈尔市现代农业试点建设实施意见

  根据中央2008年1号文件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了深入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建设,市政府决定进行现代农业试点。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我市现代农业试点建设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经营体制为切入点,以规模经营为重点,以农机化、水利化为基础,整合资源,综合组装,规模推进,使基础设施更强化,产业体系更合理,科技含量更高,经营机制更有活力,综合生产能力更强,初步探索出符合我市实际的现代农业发展新路子,为农民持续增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积累经验。
  二、工作原则
  现代农业试点建设应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试点启动前,要制定科学周密的规划。在具体规划中,要充分尊重自然、经济和社会规律;要吸收当代先进的科研成果和学术成果;要充分考虑试点村农村经济整体发展,综合考虑,统一规划;要请有资质权威部门编制规划,要集思广义,吸纳各方面意见。
  --坚持重点突破的原则。通过经营方式、经营机制和经营体制创新,重点在规模经营、产业升级、科技应用和组织化程度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坚持分步实施的原则。试点工作既要积极稳妥,又要综合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按照规划要求,全面铺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试点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透明,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让农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通过政策、资金和思想发动,调动和挖掘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杜绝行政命令、包办代替和一刀切。
  --坚持协同推进的原则。试点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工负责,集中力量,协同配合,整体推进,确保各项试点任务全部落实。
  三、试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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