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加强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组织领导
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地要按照“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把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经济组织创新、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构建农业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强力进行推进。
(一)要统一认识,健全机构。各地要审时度势,不失时机地把深化农村改革的着眼点转到此项工作上来。各地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班子,吸收工商、财政、金融、税务、农委、农机、土地、劳转、农经等部门的领导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委(农业局),具体承担情况综合、政策制定、典型推广和督导落实工作。
(二)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土地政策,监督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提供法律、政策服务,依法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签订,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文书的档案管理和土地经营权证书管理,及时调解和仲裁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纠纷,普及合作社知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国土资源、工商部、税务、金融、教育、财政等部门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积极为土地规模经营创造有利条件。
(三)要典型示范,稳步推进。各地要在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基础上,就不同类型的土地规模经营形式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全面推开,切不可一哄而起。要做好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规模经营。今年,各县(市)区主要领导至少要抓好2个以上土地规模经营的示范点建设,并加强典型宣传,指导面上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科学规划,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规范有序进行。
(四)要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市政府已决定将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动土地规模经营的工作列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并适当增加考核分值所占比重。各县(市)、区要健全土地流转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扎实进行。各级组织要健全机制,落实责任,积极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尤其要从抓土地有序流转入手,采取主动抓、积极抓、克服困难抓的办法,为推动土地规模经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要教育引导农民充分认识土地规模经营的重要意义,切实解决土地有序流转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的顺利进行。县(市)区、乡镇和村委会要积极组织,采取强有力措施,该串地的串地、该调地的调地,在农户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积极营造土地规模经营的有利条件。按照规范有序的原则加强管理,村委会必须行使对土地流转的管理权,有效遏制农户之间无序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