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黑政发[2008]5号文件精神的意见
(齐政办发[2008]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国发明电[1998]8号)下发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通知》精神,把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作为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任务来抓,有效阻止了毁林开垦行为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毁林开垦行为进行了全面清查,切实做好退耕还林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毁林开垦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实施林地用途管制,使全市有林地面积已由1998年的414912公顷,增加到现在的485368公顷,森林覆盖率由1998年的11.7%,提高到现在的13.33%,森林资源的质量明显提高,树种和林种结构渐趋合理,林业建设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局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明电[1998]8号文件和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的黑政发[2008]5号文件精神,今后一个时期,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广泛宣传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林地保护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林地是林业生产建设的基础,是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阵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保护好林地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要使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清醒地认识到在抓好植树造林的同时,必须下大力气保护好现有的林地,巩固住林业建设成果。
二、全面清查,摸清全市毁林开垦情况。从现在起到今年6月底,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省政府《通知》要求,对本地毁林开垦情况开展一次大检查,对开垦的林地做到“六查清”。具体清查方法要按照黑龙江省林业厅下发的《全省林地清理和退耕还林规划制订工作方案》以及齐齐哈尔市林业局召开的专门工作会议的部署来进行。要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五老”(老林场、老果园、老苗圃、老薪炭林地、老采伐迹地),“六荒”(荒沟、荒坑、荒坡、荒废水利工程、荒置河道流域河滩地)的使用情况。“五老”要限期还林,“六荒”要抓紧造林,特别是把那些已经丢失灭迹的薪炭林地清查出来,限期还林。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5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自查,6月份市林业局将组织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