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推进工作责任分工
县(市)区政府、企业是污染治理项目的责任主体,也是投资主体。政府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管的职责,督促、指导、帮助企业和其他项目单位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确保如期实现《规划》项目建设目标。
市环保局负责《规划》项目的综合、协调工作;市发改委负责《规划》项目的论证和报批工作;市建设局负责环境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监管以及特许经营活动的指导和行业管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国家补助资金和省以奖代补资金;市经委负责协调落实用电优惠政策;市物价局负责城市污水价格改革 ,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保证我市足额开征污水处理费;市水务局负责配合城区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作并提供技术支持;市国土地资源局负责落实土地出让;市国资委负责国有资产的出让。
由市政府牵头,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富区政府负责审核确定富拉尔基区企业进入排水管网的水质、水量。富拉尔基区政府要组织专门办公机构,加快富拉尔基区污水治理项目市场化运作,确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四、2008年推进工作安排
(一)年底前《规划》项目全部开工
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已完成报批程序,国家补助资金已经到位2450万元,必须在今年7月底前开工建设;富拉尔基污水治理工程、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要加快市场化运作,7月底前完成社会公开招标,10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齐齐哈尔中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废水处理工程,要加快企改进度,与晨鸣纸业集团公司正式签订协议后,今年年底前开工建设。
(二)《规划》项目投运率达到50%
讷河市污水处理工程、黑龙江斯达造纸有限公司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克山金鼎亚麻纺织有限公司亚麻脱硫废水处理工程、黑龙江北方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废水处理改造项目、一重集团公司乳化液处理及循环水系统改造工程等6个项目年底前要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确保我市《规划》项目投运率达到50%。
(三)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达到60%
各项目单位要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筹措力度,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积极推进城市基础设施运营的市场化运作,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格局。按照国家和省要求,2008年底前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要达到60%,2009年底前全部到位。在《规划》项目建设上,省财政将拿出10亿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以奖带投、先建后补、先建后投的方式给予支持。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部门要主动配合项目单位在加大治理投资力度,保证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补助资金,帮助项目单位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资金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