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公开内容。对社会公开的内容:本部门的机构设置、法定职能、工作规则;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事项的种类、标准、法律依据、规章制度;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内容、条件、依据、期限、具体负责的科(室)及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流程,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及申请示范文本;执收执罚部门税、费及罚款的标准和收缴情况;工作纪律、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途径、责任追究及处理;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对内公开的内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人事任免、调整、交流、奖惩情况;福利待遇分配情况;职工关注的其他事项。
公用事业单位公开内容。包括服务项目、范围,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和结果;收费依据、标准及减免条件;服务承诺、便民措施、办理时限、办事纪律、监督办法、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责任追究;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建议及其处理情况;群众关心的其他问题。
二是目录编制的程序和方法。主要有四种:
清理。对市本级、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及公用事业单位服务项目逐项进行清理登记,明确每项行政权力的行使依据、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公开范围及不予公开的理由,逐项编制权力运行和服务项目流程图。具体分工为: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清理市本级行政权力;由行政权力清理推进组清理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由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推进组清理公用事业单位服务项目。
审定: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清理结果进行汇总,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初审后,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分类:由市政务公开目录编制推进组依据审定结果进行科学分类,按照职能、许可、服务、决策、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6个方面,将审定后的市本级、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及公用事业单位服务项目进行分类。其中:职能类是指各部门的领导组成、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等;许可类是指符合《
行政许可法》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设置的各类行政许可项目,包括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方式、期限、结果等;服务类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依职办理的各种属于法定许可类的服务项目;决策类是指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事项的决策,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事项;规范性文件类是指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各类文件;工作动态类是指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