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刘刚市长重要批示的通知
(齐政办发[2008]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十四届十三次常务会议参会情况的通报》(齐政办发〔2008〕55号)下发后,刘刚市长高度重视,并作了重要批示:“此件甚好。立即印发各单位办公部门负责人联系方式表,并注意检查是否准备和联系通畅。遇有未到会而又不能说明原因者,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通报批评。严重者要予以处分,今年大事多、难事多,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市)区都不得玩忽职守,掉以轻心。此批示印发各单位主管领导阅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刘刚市长重要批示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一、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刘刚市长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不断增强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责任心,顾全大局、求真务实,从根本上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对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做出快速反应,确保市政府各项政策要求在本单位得以顺利实施。
二、市政府办公厅将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公文拟办、公文审核、会议通知和承办工作程序,杜绝各种逆行文件、越权文件、违规文件的流转和下发。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办公部门的指导和检查力度,并就各单位执行市政府各项要求情况进行不定期通报。
三、市政府召开重要会议,各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上报参会人员名单并准时参加会议。名单上报后,不得私自进行调整,参会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到会,不得由其他人员代替参会或签到。
四、市政府公文制发已全部实现无纸化传输,市政府重要会议通知、重大工作部署将全部通过无纸化传输系统向外发布,因此,没有安装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的单位,要尽快安装。已经安装系统的单位,文书人员要坚持每天查看文件,及时接收。今后,如果因未安装无纸化传输系统,或安装系统后不能正确使用和不及时接收而造成严重后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市政府办公厅也将把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
五、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批示精神,认真检查本单位办公部门工作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进行整改。要加强对办公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严明工作纪律,严肃工作态度,不断提高文秘人员的综合素质。各单位于6月27日前将学习情况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地址:党政办公中心1号楼0906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