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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建委关于印发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建委关于印发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建〔2008〕106号)


直属各有关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市建委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市建委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市建委建管执法队伍的执法观念和执法作风,提高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水平,增强为民服务的能力,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查找在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认真整改,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为全市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原则

  市建委机关和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建管各站(办) 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坚持文明执法教育与制度创新相结合,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权的规范和制约,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学习、整改,达到以下目标:

  (一)端正执法理念,坚持执法为民。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建管执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真正明确行政执法就是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强化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为民的理念,坚决纠正执法就是管人、执法就是罚款、执法就是"创收"、执法就是"完成指标"等错误认识。

  (二)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文明执法。建管各站(办)及其执法人员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纠正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故意刁难,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坚决纠正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以及设置行政处罚陷阱的现象;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坚决纠正执法过程中的趾高气扬、态度冷漠、敷衍塞责甚至言行粗暴、动辄训斥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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