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目标:按照《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力争利用5至10年的时间,在全市基本消除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标准。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从2008年开始启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到2010年,完成城区内和部分条件较好的县城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第二阶段到2012年,完成所有县城内和部分条件较好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第三阶段到2020年,完成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使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布局合理、校园内功能完善、教育教学技术装备配备基本达标、生活服务设施满足师生需求、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适应素质教育深入开展的需要,基本达到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的均衡发展,为全市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奠定基础。
四、主要任务
一是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使学校设置布局合理,选址科学安全,周边环境优化,校舍建设坚固,设备设施和图书配备达标,学校经费得到及时足额保障,满足教育教学的需求。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使校长和教师队伍的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学历结构、职务结构及年龄结构合理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三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德育首要地位,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开齐开全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控辍保学,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四是加强学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依法治教,规范办学,民主管理,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是全市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各地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黑政发〔2008〕53号文件和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鸡西现场会议精神,切实把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转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充分认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把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摆到各级政府工作重要位置。抓住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有利时机,特别是要利用好省里的一些优惠政策,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县(市)、区政府要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纳入政府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科学规划、统筹考虑、合理安排、扎实推进。各地要根据《齐齐哈尔市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 》,按照《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意见》和《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考虑加快新农村建设、推进城镇化发展和学龄人口变化等因素,分期、分批、分重点地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分类组织推进。在规划建设中,既要注重全面提高,又要因地制宜,一校一策地确定建设目标,不搞盲目攀比,不搞一刀切。要将建设重点放在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统筹兼顾、科学进行布局调整,有效整合教育资源,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正确处理规模与效益、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积极稳妥有效地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效益的最大化、最优化。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采取与薄弱学校整合、重组、对口扶持、教育资源共享等方式,全面落实“五优先”(即:领导班子配备、师资队伍建设、教育经费投入、办学条件改造、教学研究指导优先保证)政策,按计划完成薄弱学校改造任务,努力缩小城乡间、地区间、学校间的差距,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与中小学布局调整、危房改造工程、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远程教育工程和教师支教工程等进行整合,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最大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