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齐政办发[200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黑办发电〔2007〕36号)精神,确保灾区“五类人群”(优抚对象、低保对象、受灾户、残疾户、五保户)达到“五有”(有饭吃、有房住、有衣穿、有医就、有学上)标准,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做好困难群众的核查工作。要深入乡镇、村屯,逐村逐户走访调查,掌握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特别是“五类人群”要分户建档,摸清底数、分类排队 、登记造册、建立救助台账,保证不漏掉一户一人。
二、继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搞好宣传动员、提供可靠信息、采取有序转移和无序转移相结合的办法,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鼓励举家搬迁、扩大转移效果。
三、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救灾捐赠活动。认真做好捐赠物资的管理和发放工作,严密手续制度和接收发放程序,防止失火、失盗、霉变事故以及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四、积极向上汇报灾情和灾区困难,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全省将在冬令期间下拨7000万元救灾资金用于解决灾民口粮。各地要将因灾所需救助情况核准、核实,及时上报,争取得到上级部门的重点支持和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