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流通企业与销售网点选择
(一)承担销售任务的流通企业
通过省经贸委、财政厅推荐,并经商务部、财政部招标,确定承担我省家电下乡销售任务的流通企业20家,即:中国电信集团江苏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五星电器有限公司、江苏鹏润国美电器有限公司、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销售公司、江苏格林电器有限公司、星星集团有限公司、苏果超市有限公司(联合体)、扬州汇银家电有限公司(联合体)。
(二)销售网点的审核备案
1、具备的条件:一是配备计算机及联网设备;二是有熟悉计算机操作的人员不少于2人;三是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四是有相应的经营场地和设施;五是有相对完善的配送、维修服务能力;六是信誉好,无不良记录。
2、销售网点的选定。市经贸、财政部门牵头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备案工作;各辖市、区经贸部门具体负责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备案核准工作。中标流通企业推荐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持营业执照、中标流通企业的加盟协议、授权书或证明,以及作为中标流通企业销售网点的其他文本材料,到各辖市、区经贸部门登记,各辖市、区经贸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其进行核准,并将核准的销售网点报市经贸、财政部门;市经贸、财政部门将各辖市、区核准的销售网点,统一向社会公告,同时报省家电下乡工作推进组备案。
为方便农民购买,减少农民购买费用,各辖市、区要在每个乡镇设立1-2个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有经营能力且具备条件,并与中标流通企业签订加盟协议的“万村千乡市场工作”乡级农家店,可以作为优先选择对象。
目前,第一批销售网点的备案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经过对20家中标流通企业推荐的销售网点进行认真审核和现场勘察后,共认定我市符合要求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333家,其中溧阳市73家,金坛市78家,天宁区15家,钟楼区16家,武进区106家,新北区42家,戚墅堰区3家。(具体可登录商务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网站www.jdxx.gov.cn或常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网站www.czetc.gov.cn进行查询)
四、货源供应及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