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改善务工人员生活环境。务工人员宿舍采取活动板房,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米,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居住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和生活用品专柜;在生活区制定和落实卫生保洁制度,保证清洁卫生。
4、落实公示制度。每个工地在外墙醒目位置设置"一图六牌"(工地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电话牌、安全生产纪律牌、文明施工牌、防火责任牌、工期公示牌),公布开竣工时间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责任人姓名、咨询监督电话,以便市民知情和监督。
5、文明城市创建宣传。进一步落实建设工地文明创建标语书写、喷绘和悬挂工作,全力配合市委宣传部营造良好的文明创建氛围。
6、商品混凝土使用情况。市政工程商品混凝土使用及落实情况;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及商品混凝土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要求;工程是否办理商品混凝土质量登记和核准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手续;商品混凝土合同双方履约情况及商品混凝土实际使用量和强度等级等。
四、检查时间及方式
此次检查自8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分二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8月11日-17日)为自查阶段,由检查专班组织,建设单位牵头,安排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对照检查内容全面进行自查,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形成自查表。
(二)第二阶段(8月17日-9月底)为检查阶段,三个检查专班按分组,对照检查内容逐个项目组织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纠正,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五、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认识提高到确保奥运会期间市政工程安全稳定和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高度,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工作制度,制订工作措施,按自身职责切实抓好专项检查工作,提高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奠定基础。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此次检查的组织领导,抽调得力人员组成检查专班,负责专项检查活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组织项目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成立自查小组,认真整理有关工程的各项文件和施工技术资料,搞好施工现场的管理,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和迎检工作,接受监督检查时,具体工程负责人必须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