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2007/2008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暨有关问题的通知

  注:1、本表未列出的品种(不含劣质、淘汰品种)按普通品种价实行。
  2、最新引进的品种原则上全部作种,如不宜推广,属表中优良品种的按加价水平实行,如未列出的则按普通品种价实行。
  3、每吨糖料蔗(良种和淘汰品种)收购价格=每吨普通糖料蔗收购首付价±质量差价。
  4、当食糖平均含税销售价格为3800元/吨及以下时,按收购首付价支付糖料蔗价款。减价收购品种不参加挂钩联动。

  2、2007/2008年榨季广西食糖产、销、存及资金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第  期统计    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止
  制表单位:自治区经委糖业与农产品加工处

项目

累计榨蔗量(吨)

累计产糖量(吨)

累计酒精产量(吨)

食糖销售量(吨)

食糖库存量(吨)

一级白砂糖售价(元/吨)

赤砂糖售价(元/吨)

原糖售价(元/吨)

酒精售价(元/吨)

甘蔗款兑付情况

(万元)

合计

白砂糖

赤砂糖

原糖

合计

白砂糖

赤砂糖

原糖

合计

白砂糖

赤砂糖

原糖

应付

未付

其中超期拖欠

代码

001

002

003

004

005

006

007

008

009

010

011

012

013

014

015

016

017

018

019

020

021

 

 

 

 

 

 

 

 

 

 

 

 

 

 

 

 

 

 

 

 

 

 

 

 

 

 

 

 

 

 

 

 

 

 

 

 

 

 

 

 

 

 

 

 

 

 

 

 

 

 

 

 

 

 

 

 

 

 

 

 

 

 

 

 

 

 

 

 

 

 

 

 

 

 

 

 

 

 

 

 

 

 

 

 

 

 

 

 

 

 

 

 

 

 

 

 

 

 

 

 

 

 

 

 

 

 

 

 

  

 

 

 

 

 

 

 

 

 

 

 

 

 

 

 

 

 

 

 

 

  

 

 

 

 

 

 

 

 

 

 

 

 

 

 

 

 

 

 

 

 

  

 

 

 

 

 

 

 

 

 

 

 

 

 

 

 

 

 

 

 

 

  

备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