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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2007/2008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暨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加强对食糖销售价格和制糖生产成本的监测。各制糖企业从开榨至2008年8月31日,要把每月的进厂榨蔗量、食糖(含各等级白砂糖和赤砂糖)产量、销售数量、销售价格、销售对象、库存量等情况列入报表(电子版和纸质资料各1份)于次月的10日前分别报市、县(区)物价局。报表内容继续按自治区经委糖业与农产品加工处统一制作的“榨季广西食糖产、销、存及资金月报表”(附后)填报。
  以上通知自2007/2008年榨季开始执行。

  附表:
  1、南宁市糖料蔗品种质量差价表
  2、2007/2008年榨季广西食糖产、销、存及资金月报表

南宁市物价局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五日

  附表:
  1、南宁市糖料蔗品种质量差价表

  单位:元/吨

品       种

质量差价

普通品种

  桂糖11号、桂糖16号、桂糖17号、桂引选5号,新台糖23号。

0

优良品种

  新台糖1号、新台糖10号、新台糖20号、新台糖26号、新台糖27号、新台糖28号、粤糖00236、粤糖94/128、桂糖94/119、新台糖16号、新台糖22号。

15

粤糖93/159、新台糖25号、台优

20

劣质、淘汰品种

  粤糖63/237、粤糖79/177、台糖172号、台糖134号、新台糖2号。

-20

  粤糖71/210、洛古蔗、桂糖8号、桂糖12号。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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