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城市管理
加强城建监察培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强化城市供水水质检测工作,确保供水水质安全。做好市政公用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提高城市燃气、城市道桥和城市供水等市政公用行业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市政公用行业的安全生产和运行。
附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 具 体 内 容
| 考 核 方 法
| 满 分
| 实得分
| 备 注
|
一、综合管理
| 1、市(杨凌示范区)、县(区)两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组织机构健全,政府有领导专门负责。
2、制订了整治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3、整治任务层层落实。
4、城市规划管理
(1)城市各项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完善。
(2)详细规划指导城市建设面达到95%以上。
(3)严格实施“一书两证”发放制度,查处违法建筑力度大。
5、实施沿街单位、门店包门前卫生管理、绿化养护和市政设施管护责任制。
6、市政公用设施投资比上一年增加15%以上。
7、执法队伍建设
(1)城建执法队伍健全、建制规范。
(2)标志、服装、证件统一规范,形象良好。
(3)全面进行岗位培训,做到持证(国家建设部统一印制的《城建监察证》)上岗。
8、聘请有城市建设管理义务监督员。
| 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
查阅文件资料
查阅文件资料
查阅文件资料
查阅文件资料
查阅文件资料
抽查临街单位、门店
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检查,走访群众
查阅文件
查阅文件、走访群众
查阅资料
| 100
10
5
5
10
10
10
10
20
5
5
5
5
| | 4、(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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