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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认真落实2009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

  四、加强城市管理

  加强城建监察培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强化城市供水水质检测工作,确保供水水质安全。做好市政公用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提高城市燃气、城市道桥和城市供水等市政公用行业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市政公用行业的安全生产和运行。

  附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具 体 内 容

考 核 方 法

满 分

实得分

备 注

一、综合管理

 

1、市(杨凌示范区)、县(区)两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组织机构健全,政府有领导专门负责。

2、制订了整治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3、整治任务层层落实。

4、城市规划管理

(1)城市各项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完善。

(2)详细规划指导城市建设面达到95%以上。

(3)严格实施“一书两证”发放制度,查处违法建筑力度大。

5、实施沿街单位、门店包门前卫生管理、绿化养护和市政设施管护责任制。

6、市政公用设施投资比上一年增加15%以上。

7、执法队伍建设

(1)城建执法队伍健全、建制规范。

(2)标志、服装、证件统一规范,形象良好。

(3)全面进行岗位培训,做到持证(国家建设部统一印制的《城建监察证》)上岗。

8、聘请有城市建设管理义务监督员。

 

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

  

查阅文件资料

查阅文件资料

 

查阅文件资料

 

查阅文件资料

 

查阅文件资料

 

抽查临街单位、门店

 

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检查,走访群众

查阅文件

查阅文件、走访群众

 

查阅资料

100

10

 

 

5

5

 

10

10

 

10

 

10

 

20

 

5

5

5

 

5

 
 

4、(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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