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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翠岭居小区”地面车辆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翠岭居小区”地面车辆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格[2007]187号)


南宁市中房物业管理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申请翠岭居小区地面车辆停放费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格[2007]122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室外停车场车辆停放费

    类型

车型  标准

临时(元/辆·次)

过夜(元/辆·次)

月票(元/辆·月)

摩托车

0.50

1.00

15.00

小型汽车

3.00

5.00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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