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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河北省林业局2007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在按测评总分排名时,如遇总分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按照局领导测评分、群众测评分排出顺序,确定等次。

  (七)结果公示。对确定为实绩突出单位的处室、直属单位和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为期5-7天的公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向考核委员会或人事教育处反映,对事实不具体的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八)填写年度考核表。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员,被考核人员在年度考核表中签署意见。

  四、实施奖惩

  对年度考核为实绩突出单位的,颁发奖牌。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给予嘉奖奖励。对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职称(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惩戒。

  五、其他相关事宜

  (一)年度考核工作,从2008年1月4日开始,到1月20日结束,1月15日前结束外业。机关大会述职测评安排在1月16日至20日之间。

  (二)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三)调任人员,由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乔敬图同志代表果桑花质检站进行述职测评,本人作为公务员进行考核。

  (四)下乡挂职扶贫人员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五)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六)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但未确定考核等次的,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公务员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七)鉴于基金站与计资处业务紧密,由计资处代表述职,不再单独述职,作为独立单位进行考核测评。

  (八)借用人员在借用单位参加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占用借出单位优秀指标。

  (九)到驻外地单位及林科院、规划院考核的考核组同时做好春节慰问工作。

  (十)每个处级干部的述职报告交局考核办1份。

  六、组织领导

  省局成立考核委员会,组织领导年度考核工作,武国堂局长任主任,其他局领导任副主任,人事教育处、办公室、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具体考核事宜,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处,李桂征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对处室和事业单位的考核分组进行,每组由局领导带队,分组情况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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