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事务所出具的单个验资报告和单个年检审计报告仅配发防伪标识一个,作为正本交由委托方办理工商登记和工商年检使用,如报告一式多份(含事务所存档的),则其余副本无须粘贴防伪标识。事务所应当建立防伪标识登记、发放、保管制度,由专人负责保管。
(四)省注协核定事务所领取第一批防伪标识的数量。上批次防伪标识快使用完时,由事务所指定专人持《防伪标识领取及使用登记簿》,到省注协领取防伪标识,同时将对应的发票存根送省注协。省注协审验合格后,发放下一批次防伪标识。
(五)凡在我省从事验资业务和年检审计业务的合法机构,其委托客户在本省境内的,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和年检审计报告应粘贴防伪标识,如委托客户为省外,事务所出具报告可不粘贴防伪标识。省外事务所在河北省临时执行验资业务和年检审计业务的,可直接到省注协领取防伪标识,省注协做相关登记后即可发放防伪标识。
(六)事务所在验资报告和年检审计报告上粘贴防伪标识,仅证明出具报告事务所主体上的合法性,形式上的真实性,并不代表该报告内容的真实、合法。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应遵守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强化风险意识,对事务所出具的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省注协将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报告使用人进行沟通,促进其管理行为与防伪标识制度相衔接。
二、在业务收费方面,大力打击恶性竞争行为,规范审计收费秩序
合理的审计收费是审计质量保证的主要要素之一。会计师事务所收费过低,会造成审计力量和审计时间投入不足,注册会计师只有通过减少审计程序、降低审计证据的质量、减少审计证据的数量来执行业务,甚至直接出具报告,审计质量根本无法保证。
(一)为了治理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以远低于收费标准争揽业务,搞恶性竞争,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河北省物价部门发布的《关于重新核定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字[1999]第53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并结合行业实际,凡是事务所在收费方面有下列行为的,即被视为搞恶性竞争,将予以严厉惩戒:
1.验资业务收费低于收费标准下限的70%。
2.工商年检审计业务收费低于收费标准下限的50%。
3.其他审计业务收费低于收费标准下限的60%。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收费必须开具正规发票,并做好登记以备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