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卫生局转发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南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的通知
(南卫办〔2008〕20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南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的通知》(南府办〔2008〕8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结合近期我市节庆活动较多、“五一”节将至等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南府办〔2008〕85号文件内容,请各单位登录“南宁卫生信息网”,在“公告栏”或“公文下载”区中查询南卫办[2007]20号文件,自行下载并印发(咨询电话:2624120);
二、紧密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检查和督查时间安排,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加强雨季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自查自纠和安全隐患整改,确保节庆期间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加强安全值班,严防事故发生;加强巡逻,提高警惕,随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妥善处置。做好应急救援值班安排及应急力量配置,切实做好安全事故紧急处理及应急医疗救援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