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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明大喇叭”工程。举办首届全省农民文艺汇演。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城乡共建、军民共建、村企共建连片创建活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要积极探索共建的有效途径和方式,认真组织城市文明单位支援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改善文化条件、治理村容村貌、开展科技培训,帮助和带动农村展,不断增强活动的实效性和影响力。要逐步扩大城乡共建活动的覆盖面,力争全省县级以上城市文明单位参与城乡共建活动的比率达到90%以上,使全省70% 以上的农村行政村都有城市文明单位与之结对共建。深入开展创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文明小城镇活动,做好第二届全国文明村镇推荐申报工作。

  四、以诚信建设为主题,广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

  在全省各行业中继续开展“树公正执法形象,创廉洁高效政务环境;树优质服务形象,创健康向上人文环境;树诚实守信形象,创规范守信市场环境”的“三树三创”活动,扩大“窗口”行业、执法部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覆盖面,努力提高行业创建活动水平。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实施意见》,推动创建文明行业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拟从2009年起,将省级文明行业评比列入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评比表彰系列。继续抓好“共铸诚信”活动,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创建文明机关、当好人民公仆”活动。
  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为契机,突出抓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组织各景区积极开展以提高创建意识、文明程度、服务质量、环境面貌、经济效益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组织各地各部门做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评比准备工作。拟从2009年开始,组织评选省级文明风景旅游区。

  推动军(警)民共建活动再上新水平,丰富和完善共建内容,不断拓宽共建领域,增加共建对子数量,提高共建工作水平。适当时机,召开全省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经验交流会。

  五、以健全机制为重点,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04]?8号文件精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大力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建设。在学校教育方面,要继续加强学科的德育渗透,组织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抓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强化师资培训和师德建设,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在家庭教育方面,要着力做好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知识的普及推广,特别要加强农村家庭教育,组织家庭教育巡回讲师团、送家教小分队,深入村屯向农村家长传播家庭教育知识。在社会教育方面,要积极探索通过选派教师下社区、实施学校与社区双少工委制、组织学校社区互动活动等途径,促进校内外德育的有序衔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务办公厅《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强力推进文化环保工程。进一步加大对网吧的整治力度,努力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和开设“黑网吧”现象。同时,充分利用学校电脑教室、社区活动场所和图书馆、少年宫的电子阅览室等,开设公益性的绿色上网服务场所,规范管理,为学生提供绿色健康的上网服务。落实未成年人校外公益性活动场所免费开放的各项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好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组织的“社会实践课程”计划,丰富广大未成年人的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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