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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
(德政发〔2008〕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信息产业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意见》(鲁政发〔2008〕8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将社会经济信息化与信息产业作为推动“南融北接”战略实施的助推器,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优先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市电信光缆达到2.45万皮长公里,已覆盖所有乡镇,并延伸到80%的行政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互联网用户分别达到131.16万户、250.4万户和19.87万户。全市电子政务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直部门政务网站全部开通,全市电子政务一期工程稳步推进,已完成了网络铺设、政府门户网站改版等工作。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在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农业和服务业信息化快速推进,社会信息化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信息产业保持了较快增长,200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4.77亿元、利润5.9亿元、利税9.4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4%、51%、60%。无线电管理工作领域不断扩展,技术手段逐步增强,空中电波环境明显改善。但是,与我省其他市相比,仍存在信息化建设投入少、信息资源分散、传统产业比重大、信息产业企业规模小、人才缺乏等问题,已远远不能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需要。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全面认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及信息产业发展,有利于实现信息化与传统产业的融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有利于加强自主创新,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有利于扎实推进电子政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大力推进社会信息化,促进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信息化建设与信息产业发展放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促进我市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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