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养老保险机制,如国家出台的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自治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等。
三、明确部门职责,完善奖励优惠政策体系
计划生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部门和各层面的支持。只有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大联合,完善多元化优惠政策体系协调配合、优势互补的格局,才能确保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到实处,实现双赢。
人事部门:
(一)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家庭(以下简称“两证”)落实政策规定的保健费,夫妻退休后给予加发本人工资5%的奖励金或者各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在就业工作中优先推荐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就业。
(三)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科级以下(含科级)干部政绩、职务(职称)晋升和行政奖励的重要条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一)对计生家庭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要落实有关税费减免政策、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等政策;对城镇计生家庭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符合条件的,做到快审、快批、快办;对计生家庭的城镇下岗失业人员、退伍军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农村富裕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等要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活动。
(二)对计生家庭的下岗失业人员和特困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对符合政策的计生家庭培训人员给予补助。
(三)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保护计生家庭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加大生育保险扩面征缴力度,保障计生家庭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
民政部门:
在确定低保对象和其他民政救助对象及发放各类城乡救助、救灾、低保资金要优先考虑和扶持领取“两证”家庭。
财政部门:
要及时足额拨付计划生育事业费,落实“两证”领取家庭,和农牧民领取“两证”家庭一次性2000元奖励金的落实;落实农牧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项目经费配套资金。
农业、畜牧部门:
(一)将人口和计生工作纳入农业、畜牧经济发展规划,制定有利于计生的产业政策并督促落实。
(二)指导农村大力实施“少生快富”工程,支持计生家庭率先致富。在推广应用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时把实行计生并符合条件的家庭,作为优先照顾扶持的对象;在资金投入、致富项目确定时优先优惠计生家庭;在劳务输出、暖棚养畜、农村沼气、退耕还林、还草等项目中优先优惠计生家庭。
扶贫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