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专人负责(1分);
3、内容充实(1分);
4、格式规范(1分)。
(三)日常考勤和请销假记录详实(2分)。
1、认真如实填写考勤记录(1分);
2、认真如实填写请销假记录(1分)。
(四)所务公开情况(4分)。
1、工作制度健全上墙(1分);
2、工作流程规范上墙(1分);
3、工作人员挂牌服务(1分);
4、照片(统一制式服装)及联系方式上墙(1分)。
四、物质保障(15分)
(一)经费保障(3分)。
司法所公用经费列入当地预算,保障标准符合陕财办政[2008]1号文件要求。查看财政预算文件。
(二)办公场所(4分)。
1、乡镇司法所有110平方米以上办公用房,街道司法所有60平方米以上办公用房(使用国债项目的街道司法所不少于100平方米)(2分);
2、调解庭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2分)。
查看办公用房产权证书,现场测量面积。
(三)办公设施(3分)。
配备有电话、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和摩托车。
现场查看装备使用情况,缺一项扣0.5分。
(四)所容所貌(5分)。
1、所容所貌整洁美观(1分);
2、室内室外标牌规范,同一县(区)辖区内司法所上墙公示牌的内容、规格、颜色一致(1分);
3、悬挂司法行政徽、人民调解徽(1分);
4、同一县(区)辖区内司法所外墙颜色统一(1分);
5、服务标语一致(1分)。
五、工作评价(10分)
(一)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满意度(5分)。
1、满意5分;
2、基本满意3分;
3、不满意不得分。
(二)群众满意度(5名群众代表)(5分)。
1、满意1票1分;
2、基本满意1票0.5分;
3、不满意票不得分。
六、奖惩加减分
(一)单位奖励加分(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