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工作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党支部:
为了推进厅机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此项活动扎扎实实取得实效,根据8月14日省直机关工委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检查工作组的指导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集中精力,端正态度,将作风纪律教育整顿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好。
二、各处(室)党支部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各项学习任务得到落实。一是对学习教育阶段的工作进行回头望。缺课的要及时予以补课,未及时向机关党委上报转段报告的,要进行补报。二是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机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查找问题阶段工作的通知》(陕司纪字(2008)11号)、《关于开好作风建设专题会议的通知》(陕司纪字(2008)14号)要求,扎扎实实做好规定动作。开好专题会议,结合路厅长倡导的“十种风气”,认真进行“五查五看”等项活动,坚决杜绝应付差事走过场现象。
三、目前,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已进入第二阶段末期,请各党支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搞好本阶段的总结,并对第三阶段即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进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