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关于南宁市天使口腔医院住房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
(南价费[2008]41号)
南宁市天使口腔医院:
你院报来《关于南宁市天使口腔医院住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厅《关于医院病房床位和空调降温(取暖)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费字[2002]346号)精神,经研究,现将你院住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你院住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按附件执行。
二、住院病房空调降温费收费标准为三人间4元/床、日,按实际使用天数计收,不使用空调的不得收费。
三、你院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收费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负印制的收费票据,自觉接受物价、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南宁市天使口腔医院住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南宁市物价局
南宁市卫生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南宁市天使口腔医院住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收费类型
| 使用面积
(平方米)
| 收费标准
(元/床、天)
| 病房内主要设施、
设备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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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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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人间
| 35
| 7
| 床、床垫、床头柜、被套、棉胎、床单、枕头、枕套、病人衣服、热水瓶、洗脸盆、废品袋、大小便器等日常生活用品,另加卫生间(内含淋浴设施)、电视机、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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