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赛科供应链职业技术学校暂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费[2008]40号)
南宁市赛科供应链职业技术学校: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学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你校是经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办学层次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制三年。根据桂价费[2005]370号、桂价费字[2004]2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你校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职业中专学费:巿场营销、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专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元。
二、住宿费(含水电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元 。
三、课本费按实际价格收取。
收费标准从二〇〇八年秋季学期起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后,你校需重新向我局申请收费标准。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或显著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机关及文号、举报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收费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自觉接受物价、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