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宿舍收费问题的批复
(南价费[2008]28号)
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
报来《关于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和《关于申报核定热水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你校通过财政拨款及自筹资金新建了一栋公寓式学生宿舍楼(2号楼),并在1号、2号公寓式学生宿舍楼安装了热水系统,热水直供淋浴间。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大中专院校住宿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费字[2002]515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桂价费[2006]376号)精神,经研究,现将你校学生宿舍的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住宿费、热水使用费收费标准按下表规定执行:
楼号
| 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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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水定额
(吨/人·月)
| 电定额
(度/室·月)
| 每间(套)宿舍安排
人数
| 收费对象
| 基本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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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楼(五层楼房)
| 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
| 550元/人·床·年
| 5
| 20
| 10人
| 职专生
| 房屋结构为一房一卫一洗漱间。房间为耐磨砖地面;卫生间为马赛克地面,瓷砖墙裙;洗漱间为马赛克地面,瓷砖墙裙;木门;木窗;外墙贴瓷砖;内墙刮腻子。配备有铁架床、铁贮柜、适量课桌椅、电风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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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楼(六层楼房)
| 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
| 600元/人·床·年
| 5
| 20
| 16人
| 职专生
| 房屋结构为二房二卫二洗漱间。房间为耐磨砖地面;卫生间为耐磨砖地面,墙面全贴瓷砖;洗漱间为耐磨砖地面,瓷砖墙裙;铁门,铝合金窗;外墙贴瓷砖;内墙刮腻子。配备有铁架床、铁贮柜、电风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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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
| 600元/人·床·年
| 5
| 20
| 12人
| 职专生
| 房屋结构为一房二卫一洗漱间。房间为耐磨砖地面;卫生间为耐磨砖地面,墙面全贴瓷砖;洗漱间为耐磨砖地面,瓷砖墙裙;铁门,铝合金窗;外墙贴瓷砖;内墙刮腻子。配备有铁架床、铁贮柜、电风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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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
| 非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
| 250元/人·床·年
| 5
| 16
| 8人
| 职专生
| 房间为水泥地面。配备有铁架床、电风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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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元/人·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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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人
| 初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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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号楼
| 热水使用费
| 16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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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专生
| 热水直供淋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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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⑴公寓式学生宿舍和职专生住宿的非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中已包含学生宿舍供水、供电定额标准的费用,超过供水、供电定额标准的,学校可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另行收费;⑵初中生住宿的非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中已包含水电费用;⑶房屋结构为二房二卫二洗漱间的公寓式学生宿舍电定额20度/室·月为16人的使用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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