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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统计工作的通知


  四、各收费单位,各县、各城区(经开区、华投区)价格主管部门在报送收费统计数据时需注意:1、填报收费金额时必须以“万元”为单位;2、应选择二级收费项目录入,填报二级收费项目金额;3、各中小学校不再报送“水电费”、“微机使用费”、“校园安全管理费”、“自行车保管费”、“课本费”“体检费”“工友费”等服务性代收费项目金额。目前自治区物价局通过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对《收费统计系统》进行了升级完善,填报数据时不再使用光盘,而直接登录中国收费管理网(网址: http//www.pricemanage.com在“相关下载”区点击“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系统”下载,将系统保存到本地磁盘中)使用收费统计系统(单位版),自行注册单位管理员,就可填报收费数据上报市价格主管部门。今年市属各收费单位必须使用2008年单位版的《收费统计系统》填报数据。系统使用的相关事宜请与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联系。联系人:陆少霞  5539289 或 黄丽营 5539293。

  附:《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统计说明单位板(2008版)使用说明

南宁市物价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
《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统计说明单位板(2008版)使用说明

  1、系统下载:登陆中国收费管理网(http://www.pricemanage.com),在“单位版登陆”处点击--用户登陆区录入:单位名称、操作员姓名、密码(必须录入8位数以上)。点击注册--选择单位名称右小方框处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单位左侧“田”找到“南宁市物价局本级”在“田”找到本单位,在“选择单位处”单击确定。带*号项目必须填写完,填写完毕后点击“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确定(须记住本单位ID号),在“用户登陆区”内重新点击“登陆”。然后单击“报表中心”--点击录入“报表数据”--在“刷新目录处”找到本部门的收费项目并点击该收费项目--在“录入报表数据”处输入该收费项目金额,或者从“上年报表提取收费项目”处点击“编辑”输入该项收费金额再点“更新”。

  2、点击“录入许可证数据”处输入:许可证正本数、副本数、发证年度(输入收费许可证发证日期),注销年度处输“0”并点击保存“许可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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