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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南宁市劳动力市场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填表说明:1、单位性质: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企业组织等填列;2、收费性质:公益性、中介服务、经营服务性收费划分填列;3、公示方式:按公示牌、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公示形式填列;4、公示地点:指具体地点。如财务室、办证大厅、营业大厅、大院公告栏等。、5、本表一式两份报市物价局。收费项目比较多的单位可按本表《公示内容》式样自印附后上报。

  附表3:(公示牌或公示栏格式)

          (单位)收费公示表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文号

收费范围

服务内容

备 注

 

 

 

 

 

 

 

 

 

 

 

 

 

 

 

 

 

 

 

 

 

 

 

 

 

 

 

 

 

 

 

 

 

 

 

 

 

 

 

 

 

 

 

 

 

 

 

 

 

 

 

 

 

 

 

 

 

 

 

 

 

 

 

 

 

 

 

 

 

 

 

 

投诉电话:12358                               南宁市物价局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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