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襄樊市中医医院改建普通病房床位价格的通知
(鄂价费[2009]2号)
襄樊市物价局、襄樊市卫生局:
你们《关于申请核定襄樊市中医医院改建普通病房床位价格的请示》(襄价费字[2008]148号)收悉。鉴于襄樊市中医医院投入资金对旧门诊大楼进行了整体改造、装修,并将大楼五楼改建为住院病房,改善了住院条件。经实地查看,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厅鄂价费[2006]204号文件规定,对你市中医医院改建后的住院病房床位价格进行了核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病房床位价格:
1、双人间:30元/床日;
2、三人间:20元/床日;
二、核定的综合病房大楼住院床位价格中不含医疗废物处置费,医疗废物处置费具体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襄樊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费[2007]135号)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规定的病房床位价格为最高价格,不实行上浮,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下浮,下浮幅度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