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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工作如何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问题讨论调研活动的通知


  (一)学习讨论阶段。从2009年元月至2月底。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以及党的十七报告、十七届三中全会有关文件,学习采用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每周至少安排集中学习半天。在学习中,要对照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查找服务“三农”工作存在的认识问题和工作差距,重点解决好价格工作服务“三农”的认识是否到位、工作是否落实、措施是否完善。通过学习讨论要达到思想认识大提高,制度措施更完善,工作能力上水平的目的。

  (二)调查研究阶段。从2009年3月至4月底。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深入农村、企业和有关单位进行广泛调查研究。对农村农户调查面每县不得少于100户。主要调查了解农民收入和负担状况、农村价格管理和涉农收费状况,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中的突出价格问题,研究分析疏导农村价格矛盾,提高物价部门服务“三农”工作能力的措施办法(具体调查提纲见附件)。调查研究要全面反映广大农民对价格工作服务“三农”的要求,对涉农部门和涉农企业的建议和意见,针对当地的“三农”工作实际提出价格部门服务“三农”的意见和措施,调查工作结束后形成调查报告。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本级能解决的积极想办法解决好,解决不了的应及时向上级物价部门反映。省上将根据各地调研情况,研究提出全省物价部门服务“三农”的工作意见。

  三、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各级物价部门要把这次讨论调研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深入宣传,使广大物价干部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人人行动,个个参与。同时,要争取各级政府领导对这次活动的理解和支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积极参与这次活动。

  2、领导重视,抓好落实。在这次活动中,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好文件,认真查找问题、积极寻求对策。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学习调研和日常工作两促进。学习讨论结束以后,各级物价部门要成立调研小组,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深入农村、企业和有关单位开展调查研究。

  3、明确人员,加强指导。县级物价部门是物价系统服务“三农”的窗口,因此,这次活动重点在县级物价部门,省、市物价局要加强对县级物价部门开展讨论和调研活动的指导。省局将确定联络员分片包市督促指导调研工作。各设区市物价局也要指派干部,明确职责、分片包县,切实推动这次活动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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