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物价局关于组织开展春运期间铁路、公路、航空客票价格和服务价格检查的通知
(徐价检[2007]24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春运价格检查的要求,为维护我市春运市场价格秩序,制止乱收费、乱加价行为,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春运期间铁路、公路、航空票价及服务价格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铁路、公路、航空旅客运输企业,铁路、公路、航空客票销售代理点、代办点等相关春运服务单位及个人。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内容:
1、铁路、公路、航空旅客运输企业的客票价格和延伸服务收费执行情况,有无擅自提高客票价格(包括改变春运期间铁路、公路客票价格浮动时间、范围和幅度)、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行为。
2、各类售票企业(包括代理点、代办点)的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有无自立项目、扩大范围、提高标准收费的行为。
3、各类售票经营者落实明码标价规定的情况,有无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客票或收取未标明费用的行为。
4、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价格行为。
(二)重点:客票价格和销售服务费。
三、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从2006年2月3日至3月6日实行集中检查。3月8日各地将检查阶段情况上报到市检查分局(检查一科)。
四、检查的组织安排
此次检查由市检查分局统一组织,各县(市)、区物价检查所(分局)负责具体实施。市检查分局重点检查徐州火车站、铁路多经公司、各汽车站、航空企业等。各区县物价检查所(分局)检查各辖区内的相关单位。
五、检查工作要求
春运价格和收费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集中力量,精心组织,认真部署,检查到位。
(一)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加强价格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投诉举报并经查实的问题应在一周之内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