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发布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
(武财综〔2008〕202号)
各区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财政部关于发布2007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08]11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我市执行项目一并公布,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政府性基金执行项目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征收依据 | 资金管理方式 | 征收期限 |
1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 国务院国发[1992]66号,财综[2007]77号,财综[2007]3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
2 |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 国务院国函[1997]8号,财政部财综字[2002]23号,财综[2007]3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
3 | 育林基金 | 《森林法》,原农林部、财政部财事字[1972]250号,原国家经贸委、原林业部、财政部、原国家物价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重[1988]122号,原林业部、财政部林财字[1991]74号,财政部(91)财农字第333号、(93)财农字第144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在法律未作调整的情况下继续保留 |
3-1 | 集体育林和更改基金 | 同上,四川省林财[1986]20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同上 |
3-2 | 国有育林和更改基金 | 同上,四川省林财[1986]20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同上 |
3-3 | 维简费 | 财政部(93)财农字第144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同上 |
3-4 | 林业维简费 | 财政部(93)财农字第144号,贵州省政府黔府办[1989]39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同上 |
4 | 森林植被恢复费 | 《森林法》,财政部财综[2002]73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同上 |
5 | 水利建设基金 | 国务院国发[1997]7号,财政部财综字[1998]117--145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执行至2010年底 |
6 |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 《土地法》,《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原农牧渔业部,原国家计委,原商业部[1985]农(土)字第11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在法律未作调整的情况下继续保留 |
7 |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 | 财政部[64]财预王字第380号,(78)财预26号,(78)建发城584号,财综[2007]3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
8 | 文化事业建设费 | 国务院国发[1996]3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95号,国办发[2006]43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9 |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 国办发[2006]43号,财教[2006]115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10 | 城市教育费附加 | 《教育法》,国务院令60号,国发[1986]50号,国发明电[1994]2号、23号,(92)财预字第111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在法律未作调整的情况下继续保留 |
11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残疾人保障法》,财政部财综字[1995]5号、财综[2001]16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在法律未作调整的情况下继续保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