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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坚持以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为载体,不断加强机关党组织自身建设,调动大家做好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大力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及时对党务干部和支部书记进行培训,提高做好党支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支部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好评先推优工作,制定详细科学的考核细则,在厅机关开展评选特别先进党支部和先进党支部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推动工作。
  (二)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要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标准,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把好党员发展的质量关,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地发展,把优秀分子及时吸纳到党的队伍,为党输入新鲜“血液”;要认真做好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的工作,完善转正的各项手续。
  (三)开展党建理论大调研。为响应十七大对党建理论研究的要求和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理论研究的意见》,拟在厅直各级党组织开展一次党建理论大调研活动。认真总结近年来党建工作围绕大局、服务中心的经验做法,研究探讨十七大对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如何创新党建工作的思路方法等问题展开调研,形成书面调研报告,编辑成《江西省司法行政党建工作理论与实践探讨》一书,作为党建资料,发给厅直单位各级党组织,供大家学习参考。
  (四)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拟今年“七一”前夕,组织一次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利用省厅视频网络,对厅直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先进事迹报告会。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精神文明创建,提高政治思想工作的能力

  (一)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以这次厅机关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为契机,在厅直单位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做人民好公仆”等活动;厅机关2008年要继续申报和确保省直文明单位,为2009年申报全国文明单位创造条件;省监狱、省劳教系统2008年申报省直文明单位力争达到70%以上,有条件的单位2009年要积极申报省级文明单位。
  (二)认真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基础工作。从去年文明单位抽查考核的情况看,厅直一些单位申报材料和资料不健全、不规范。今年要在这方面下功夫,要按照省直工委文明单位考核的有关要求,逐条逐项对照做好准备,把申报的材料准备好,相关材料收集齐全,统一整理归档,以备考核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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