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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鉴定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司法鉴定专项检查考核表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序号

检查内容

具体要求

检查情况

备注

1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资质情况

1、司法鉴定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是否为真实的出资人,是否履行鉴定机构的管理职责。

2、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住所、资金数额、仪器设备、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等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

3、司法鉴定人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4、司法鉴定机构每项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是否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

5、司法鉴定机构的变更、撤销(注销)是否依法办理手续并进行公告。

6、司法鉴定的分支机构是否依法经过批准并纳入管理范围。

2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技术能力情况

1、是否通过(或申报了)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能力测评(能力验证)。

2、是否取得省级以上认证认可。

3、是否参加司法部和省厅举办的转岗培训和继续教育。

3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活动情况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学习贯彻《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情况。

2、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是否依照核定的业务范围执业。

3、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歇业是否超过半年,司法鉴定人的身体状况是否允许继续执业。

4、是否存在非司法鉴定人员从事司法鉴定情况。

5、司法鉴定机构是否对收费、投诉电话等群众应当知悉的事项进行了公示。

6、是否建立了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7、两年来投诉情况,包括已经查实、未查实的情况和尚未处理的投诉。

4

需要整改

的情况

1、是否有要立即整改的情况;

2、是否有要限期整改的情况;

3、是否有已经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要予以注销的情况;

4、是否存在积压的投诉案件的情况;

5、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检查人员签名

设区市司法局意见

省厅检查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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