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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内容
具体要求
检查情况
备注
1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资质情况
1、司法鉴定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是否为真实的出资人,是否履行鉴定机构的管理职责。
2、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住所、资金数额、仪器设备、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等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
3、司法鉴定人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4、司法鉴定机构每项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是否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
5、司法鉴定机构的变更、撤销(注销)是否依法办理手续并进行公告。
6、司法鉴定的分支机构是否依法经过批准并纳入管理范围。
2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技术能力情况
1、是否通过(或申报了)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能力测评(能力验证)。
2、是否取得省级以上认证认可。
3、是否参加司法部和省厅举办的转岗培训和继续教育。
3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活动情况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学习贯彻《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情况。
2、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是否依照核定的业务范围执业。
3、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歇业是否超过半年,司法鉴定人的身体状况是否允许继续执业。
4、是否存在非司法鉴定人员从事司法鉴定情况。
5、司法鉴定机构是否对收费、投诉电话等群众应当知悉的事项进行了公示。
6、是否建立了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7、两年来投诉情况,包括已经查实、未查实的情况和尚未处理的投诉。
4
需要整改
的情况
1、是否有要立即整改的情况;
2、是否有要限期整改的情况;
3、是否有已经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要予以注销的情况;
4、是否存在积压的投诉案件的情况;
5、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检查人员签名
设区市司法局意见
省厅检查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