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区2008-2012年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的通知


  七、支援三峡库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一)把库区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保护好库区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国家发展全局,库区的发展和对口支援工作都要保护好生态环境这一原则,严禁落后生产力向库区转移。环保部门要把库区水污染防治作为对口支援工作的重点,扶持库区开展水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等各项工作。

  (二)有关部门要从规划、项目、资金等方面加强对库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持。发展改革部门要继续支持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以及污水管网建设。农业、财政部门要在中低产田改造、病虫害防治、农村沼气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林业部门要在天然林保护、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快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水利部门要在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小水电代燃料等方面给予支持。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地质灾害整治、土地规划和库区“移土培肥工程”实施等方面给予支持,继续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快速反应体系的建设。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库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规划和指导,尽快修订《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并积极推动实施,支持库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并强化监测和检查,对涉及生态环境的一些重大问题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建议和对策。

  (三)支援省市要积极探索库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援方式和途径。支援省市场要在企业技术改造、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帮助库区引进先进适用的技术;鼓励本地企业参与库区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承包经营,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鼓励社团和个人参与水库绿化带建设以及“美化新三峡、保护母亲河”等群众性公益活动,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并监督库区环境保护。

  八、湖北省、重庆市要把对口支援工作放在突出位置

  (一)切实履行自身职责。三峡移民工作实行省(市)负责制,做好对口支援工作是湖北省和重庆市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对口支援工作中,湖北省、重庆市肩负着组织协调支援与受援工作的双重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充实专职人员,保障工作经费。

  (二)协调落实好国家扶持库区发展的种类项目和资金。湖北省、重庆市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库区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做好面向库区的有关规划和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对国家扶持库区发展的政策要抓好协调和落实,对国家在库区安排的项目,及时足额地安排好配套资金,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并加强管理和监督。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