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怀光 大同电视台台长
胡怀生 大同报社社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大同市环保局。
主 任:郝士扬 市环保局副局长(兼)
副主任:张媛珍 市环保局法制科科长
工作人员:李文、刘守文、武润平
2、组织技术培训,安排部署评价工作
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是环境管理的一项新工作,要做到公正、公平,基础数据尤为重要。建立信息数据库和环境行为评级运算程序,需要熟悉业务、懂技术的人来完成,为使填报数据准确无误,拟由市环保局在3月25日至4月5日间召开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会议,会议内容①对开展企业环境评价工作进行部署和动员,②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评价阶段
从2008年4月10日至2008年4月30日止。
1、确定评价对象
根据省环保局《山西省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管理办法》要求,我市首先在焦化、化工、煤炭、冶金、电力、建材(省属企业除外)的六大行业中选择1到3个行业的企业,由市环保局具体组织评价。
2、收集数据
各企业按照山西省企业年度环境行为状况申报表,认真核实,准确填报。各级环保部门要在现有环境监测、监察、统计、污染控制等环境信息的基础上对企业进行核实,确保数据来源的合法性及数据的准确性。在数据不全时,应进行监测和专项调查,完成信息收集。
在进行前期数据处理时,要做好数据的核对。环保部门负有数据审定的主要责任,包括数据复查及必要的监测。
3、建立管理信息系统
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涉及大量数据的处理及计算,应建立环境行为评价信息系统,包括数据收集、核对、更新、查询;环境行为评价与分级信息;结果与报表生成;解释及帮助等内容。
4、初步评价
运用管理信息系统,输入相关数据,进行数据分析、自动生成初步评价结果。
(三)公开阶段
从2008年5月1日至2008年5月30日止。
公开阶段包括试公开和正式公开;可通过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公开。
1、试公开
试公开和正式公开是确保评价结果公正必须经过的步骤,试公开主要在政府和相关企业内部进行,主要目的是提高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的可靠性和准确性。通过试公开可以发现和纠正公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技术问题和政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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