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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大同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办法》的通知

  十、初二年级地理、生物考试

  今年初中二年级的地理、生物由市教科研中心统一命题,市招办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成绩按试卷总分的20%记入明年毕业和升学的学业总成绩。

  十一、高中录取

  (一)全市高中学校的录取分两批进行,每一批次各类招生计划的录取全部完成后,再进行下一批次的录取。

  1、每批录取的高中学校。其统招计划的录取采取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原则上按照学校统招计划和考生志愿,从初中综合素质评价A等级的学生中按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初中综合素质评价被评为B等级或C等级的考生,其学业成绩特别突出的,可在原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分别提高一定分数后录取。扩招计划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招生规定,按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各高中学校的录取批次,由各县(区)、各高中学校自行确定,报市招办审批后执行。

  (二)市高中录取机构按各高中学校录取批次依次录取。每批录取按先统招、后扩招的顺序进行。

  (三)市、县(区)高中录取机构在录取前分别划定所属各高中学校各类计划的录取分数线,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各类招生计划的录取,严格按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招生计划、生源范围、所报志愿、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凡是被前批学校录取并已报到的考生,不得参加后一批次高中学校的录取,否则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六)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统招计划,录取时严格按照各有关学校的定向计划和考生志愿,在定向招生学校各自统招线下降20分或30分(定向计划为30%的学校降20分;定向计划为40%的学校降30分)且从符合相关招生条件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个别初中学校在规定的分数线内完不成计划的,由招生部门作为统招计划统一安排使用。

  (七)为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关于高中招生实行多元录取的文件精神,大同二中和同煤一中两所学校实行在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上,采取由毕业学校推荐,录取学校加试的办法提前招生,其生源范围不变。推荐条件、录取方案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执行。录取结果6月10日前上报注册,被录取学生不再参加今年的中考。

  (八)大同实验中学招收的“宏志班”其生源范围面向全市,从今年中考考生中,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操作办法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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