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公办高中学校(大同一中、大同二中、同煤一中除外)的扩招计划,面向全市公开征报。
4、分配给各初中学校定向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仍限定为具有本县(区)户籍且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5、特长生招生计划不受学籍、户籍限制,但必须参加所报学校的特长生专业测试。
(三)原省首批重点高中学校的同类计划不得互相兼报,只能选报一所。
(四)同煤一中、同煤二中、同煤三中、同煤四中、同煤实验中学等五所学校归市直管后,在其原生源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从今年起放开矿区和原同煤集团考生报考矿区高中和原同煤集团高中时的生源限制,即矿区考生可以报考同煤一中、同煤二中、同煤三中、同煤四中和同煤实验中学的高中,原同煤集团的考生也可以报考矿区的高中。
(五)考生志愿一经填报上交,即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任何人不得再变更。
七、综合素质评价
(一)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及我市出台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实施办法,各学校要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今年的普通高中招生采取学业考试分数加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办法,即学业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综合素质评价以等级呈现。凡初中综合素质评价C等级以上的学生,如符合其它相关招生条件,均可报考各类高中学校。
(二)同等学力者、转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由考生报名点和现就读学校进行。
(三)社会考生报考高中者,综合素质评价待成绩公布后由录取学校通过加试的办法进行。
八、初中理化实验能力测试
今年的理化实验能力测试作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要素之一,统一在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下,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其中市区各学校组织的测试由市教学仪器站派员监督。测试成绩纳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九、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凡报名参加2008年中考招生的所有考生,须参加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体育考试,总分为30分,记入学业总成绩。市区范围内考生的体育测试由市中招办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教育局根据当地学校的办学条件,应尽量本着“送考到校、方便考生”的原则就近安排测试点组织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