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制定全市高中招生政策,审核和编制高中招生计划,进行高一新生学籍注册;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市教科研中心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业务指导;市中招办负责全市中考招生考试和录取;县(区)招生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和本单位高中录取,审核所属高中投档名单;各高中学校复核本校录取结果,具体办理招生录取、学籍注册手续。
四、招生计划
(一)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今年原则上维持2006年省厅核定下发的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规模轨制。省教育厅将按照各普通高中学校现有办学规模和2007年实际招生情况,具体核定2008年各普通高中学校的各类招生计划。因情况变化确需调整规模轨制的,由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整意见,经市教育局审核并上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再具体下达今年全市高中学校各类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各公办高中学校当年编定的招生计划中,80%为统招计划,20%为扩招计划。按各类计划招收的学生,要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三)为加大对市区薄弱初中学校的扶持力度,逐步缩小初中学校校际之间的差距,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降低择校热,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将当地优质高中学校的招生指标按一定比例定向分配到所有初中学校的精神,今年我市部分高中学校仍实行定向招生、多元录取的办法。
1、从大同一中、大同二中和大同实验中学三所学校的统招计划中各拿出40%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市区初中学校、南郊区和新荣区;
2、从大同机车中学、大同三中和大同铁一中三所学校的统招计划中各拿出30%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市区初中学校;
3、从同煤一中和同煤二中两所学校的统招计划中拿出30%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矿区地区初中学校;
4、各县(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把所属优质高中学校的统招计划按照30%-40%的比例定向分配到所属初中学校。
5、大同二中和同煤一中两所学校可从本校的招生计划中各拿出110名招生指标实行推荐、提前单独招生办法。
6、大同机车中学、大同三中、大同铁一中和同煤二中四所学校可从本校招生计划中各拿出55名招生指标试行跨批次提前划线录取。
7、市实验中学可从本校招生计划中拿出110名招生指标招收“宏志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