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张颖川(兼),常务副主任:郝士扬(兼),日常工作由市环保局法宣科承担。办公室的职责是负责组织落实领导组提出的各项工作部署,协调市有关部门完成市领导组交办的各项工作,指导各县区环保局开展工作,协调组织办公室内设专家组开展工作(专家组人员由领导组办公室确定),负责对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宣传工作,与山西省相关机构进行业务联系,向领导组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主要工作任务
当前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尽快完善组织机构,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当前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同时抓紧开展对各县区环保部门、相关部门及重点企业、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二是尽早组织各县区环保局牵头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调研,摸清底数,着手建立市和县区两级的ODS生产和消费企业数据库及信息系统;三是根据国家对外承诺的履约目标,拟定本市分阶段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实施计划(具体到企业);四是研究拟定对属于原料和必要用途的ODS的申报登记和监管制度。同时要参照国家有关要求认真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制订具体工作计划。
三、近期工作计划
1、确定试点县区,并组织有关专家深入到试点县区进行调研。
2、尽快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工作。
3、举办业务培训班,邀请省内外专家进行业务培训。
4、领导组办公室总牵头,以各县区为单元,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各市辖区内ODS生产和使用情况的摸底调研,并初步建立市、县两级ODS使用数据申报登记制度,初步建立数据库信息系统(数据库模型设计工作从方案批准后即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研发)。
5、由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在2008年9月底前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分别完成全市氯氟烃(CFC)使用的行业调研报告、哈龙保有情况调研报告、三氯乙烷(FCA)、四氯化碳(CFC)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以及氢氯氟烃(HCFC)生产和使用的调研报告等。
6、力争在2008年10月底前,由领导组办公室向领导组提出全市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初步建议意见。
7、由领导组办公室牵头,2008年度要组织针对不同行业和各县区的检查与抽查,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监督执法检查工作。